各有关单位:
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常年接受申报,不定期下达。2010年第一批、第二批已下达,第三批拟在10月底下达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特派员应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高校或科研院所拟重点培养的中青年教师、科技人员;
2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(副研究员)、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;
3、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,较强的研发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;
4、对广东相关企业、产业创新有浓厚兴趣,有志于参与广东产学研合作。
二、推荐方式和程序
1、符合条件的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人选,请于2010年9月30日前登陆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tpy.gdstc.gov.cn/userlogin.aspx)完成网络申报程序,具体流程请参考附件。
2、请打印有水印号的《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》1式3份、《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》1式5份,签字盖章后于10月15日交科研处。
三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胡云翔、朱长盛
电 话:0754-82902813
电子邮箱:cszhu@stu.edu.cn
附件:
申报流程.doc